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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環境保護目標
問題指數★★★
1) 遺漏主要環境保護目標。
遺漏多個在大氣環境影響評價范圍內的居民聚集點保護目標,不符合《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大氣環境》(HJ2.2-2008)相關要求。
——浙(zhe)江宏倍(bei)斯智能(neng)科技股份有限(xian)公(gong)司年產4萬臺不(bu)銹(xiu)鋼(gang)深井(jing)泵、30萬套散熱器噴(pen)涂及(ji)前處(chu)理生(sheng)產線技改(gai)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
2) 遺漏主要環境保護目標。
遺漏多個在大氣環境影響評價范圍內的居民聚集點保護目標,不符合《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大氣環境》(HJ2.2-2008)相關要求。
——河南(nan)昌泰(tai)年產4萬噸(dun)熱鍍(du)鋅構件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
3) 主要環境保護措施缺失。
經現場核實,項目穿越水源二級保護區,對重要水環境敏感目標諸城市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青墩水庫)與項目位置關系描述不明確,對飲用水源保護區相關影響分析和環保措施不完善;本工程為改擴建項目,“以新帶老”內容缺失。
——S220平日路諸城繞(rao)城段(duan)改(gai)建工程環境(jing)影(ying)響報告(gao)書。
02、評價因子、評價等級
問題指數★★★
1) 遺漏主要評價因子。
未分析酸洗后清洗廢水中氯離子產生濃度和處理后的濃度,未對照《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業用水水質》(GB/T19923-2005)中對洗滌用水的標準(氯離子≤250毫克/升)分析廢水處理后回用于洗滌的可行性。
——河南昌泰年(nian)產(chan)4萬噸(dun)熱(re)鍍鋅(xin)構件項目環境影響報(bao)告書;
2) 遺漏主要評價因子。
大氣環境評價因子遺漏苯并芘特征污染因子以及常規因子SO2、PM2.5、NOX(日均值),不符合《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大氣環境》(HJ2.2-2008)相關要求。
——江蘇圣(sheng)奧能源有限公司年(nian)產15萬噸(dun)苯加氫精(jing)制(zhi)項目環境影(ying)響(xiang)報告(gao)書;
3) 遺漏主要評價因子。
大氣現狀監測中未監測臭氣濃度等特征因子,也未調查區域大氣特征污染物源強,不符合《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大氣環境》(HJ2.2-2008)相關要求。
——河南(nan)蓮花味(wei)精股份(fen)有限公司生物和發(fa)酵高科技(ji)園區技(ji)改項目環(huan)境影響報告書。
03、工程分析
問題指數★★★
1) 工程分析錯誤。
擬建項目廢氣處理依托現有工程的RTO焚燒爐,根據廢氣組份擬建項目廢氣中含有三氯苯、二氯苯酚及氯甲烷,未分析依托現有RTO焚燒爐是否會導致二噁英排放量增加。
——江(jiang)蘇長青農化南通有限公司年產35000噸(dun)草(cao)銨膦、2000噸(dun)麥(mai)草(cao)畏、500噸(dun)異草(cao)松(song)項目環境影響(xiang)報告(gao)書;
2) 工程分析錯誤。
提出對飛灰入窯前的預處理措施無法去除鉀離子、鈉離子和氯離子等,未分析該措施實施的可行性。
——格爾(er)木宏揚環保(bao)科(ke)技有限(xian)公司水泥窯綜合利用工業廢(fei)棄物項目(mu)環境影(ying)響報告書;
3) 工程分析錯誤。
部分危險(xian)廢(fei)物(wu)采用焚燒(shao)法處(chu)理不(bu)可行,不(bu)符合《危險(xian)廢(fei)物(wu)處(chu)置工(gong)程技(ji)術導則(HJ2042-2014)》相關要求(qiu)。
——邢(xing)臺嘉泰(tai)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固(危)廢物(wu)綜合處置工程環境影響報(bao)告書。
04、現狀監測
問題指數★★
1) 大氣環境現狀監測因子遺漏特征污染物二噁英,不符合《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大氣環境》(HJ2.2-2008)相關要求。
——邢臺嘉泰環保科技(ji)有限公司新建固(危)廢物綜合處(chu)置工程環境影響報(bao)告書(shu);
2) 引用的現狀監測數據錯誤。
地下水現狀評價引用2012年數據,不符合《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地下水環境》(HJ610-2016)相關要求。
——神華寧夏(xia)煤業集團有限責任(ren)公(gong)司(si)汝箕溝無煙煤分公(gong)司(si)白芨溝采(cai)區接續北翼(yi)露天(tian)開(kai)采(cai)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shu)。
05、污染防治措施
問題指數★★★
1) 提出的地表水環境保護措施不可行。
在項目區地表水水質超標、水環境無容量的情況下,未制定區域污染物削減方案,也未開展對納污水體的環境影響預測及評價工作,不符合《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總綱》(HJ2.1-2016)相關要求。
——浙江宏(hong)倍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nian)產4萬(wan)臺不銹鋼(gang)深井泵(beng)、30萬(wan)套散熱器噴涂(tu)及前處理生產線(xian)技改項目環(huan)境影響報告(gao)書;
2) 主要環境保護措施缺失。
未對含鉻的復鞣染整水洗廢水提出單獨預處理措施,將其和不含鉻的植鞣退鞣水洗廢水送混凝沉淀脫色預處理統一處理,不符合《制革及毛皮加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30486-2013)相關要求。
——新蔡縣金裘畜(chu)產品(pin)生(sheng)產有限公司年加工100萬標張牛(niu)原皮項目環境影(ying)響報告書(shu);
3) 大氣環境影響評價等級錯誤。
本項目評價范圍內賀蘭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為一類環境空氣質量功能區,評價等級定為三級,不符合《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大氣環境》(HJ2.2-2008)相關要求。
——寧夏鴻瑞達環(huan)保科技有限公司(si)石嘴山經濟技術(shu)開發區正義關固體廢(fei)物綜(zong)合利用(yong)處(chu)置(zhi)場建設項(xiang)目環(huan)境影響報告(gao)書(shu);
06、預測評價
問題指數★★★★
1) 環境影響預測遺漏大氣和噪聲敏感點,不符合《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大氣環境》(HJ2.2-2008)、《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聲環境》(HJ2.4-2009)相關要求。
——河南(nan)昌泰年產4萬噸熱鍍鋅構(gou)件項目環境影響報(bao)告書;
2) 二氧化硫大氣預測結果錯誤。
——江蘇圣奧能源有限公司年產(chan)15萬(wan)噸苯加氫(qing)精制項目(mu)環境影響報告書;
3) 未開展外排土場地下水、環境空氣影響預測,未明確外排土場對賀蘭山自然保護區的環境影響;僅提出外排土場生態恢復的原則要求,無具體恢復措施。
——神華寧夏煤(mei)業(ye)集團有限責任公(gong)司汝箕溝(gou)無(wu)煙煤(mei)分(fen)公(gong)司白芨溝(gou)采(cai)區接續北翼露天開(kai)采(cai)項(xiang)目(mu)環境影響報告(gao)書
4) 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方法錯誤。
確定地下水評價工作等級(ji)為二級(ji),但未提(ti)供評價區環境水文(wen)地質條(tiao)件調(diao)查(cha)資料(liao),不符合《環境影(ying)響(xiang)評價技術(shu)導則 地下水環境》(HJ610-2016)相關要求。——貴州天(tian)時佳利能源開發有限責任公司(si)息烽縣(xian)小(xiao)寨壩(ba)鎮30000噸/年廢(fei)潤滑油收集儲存再生資源綜合利用廠建(jian)設項目(mu)環境影(ying)響(xiang)報告書;
07、風險評價
問題指數★★
1) 未對焦爐煤氣中含量較高的硫化氫和氨進行風險評價,不符合《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HJ/T169-2004)相關要求。
——江(jiang)蘇(su)圣奧(ao)能源(yuan)有(you)限公(gong)司年產15萬噸苯加(jia)氫精制項目(mu)環(huan)境影響報告書;
2) 未結合周邊環境保護目標分布,從環境風險防范角度充分論證項目選址和裝置布局的環境可行性,不符合《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HJ/T169-2004)。
——貴州天時佳利能源(yuan)開發有限責任公司(si)息烽(feng)縣小(xiao)寨壩(ba)鎮30000噸/年廢潤滑油收(shou)集儲存再生資源(yuan)綜合利用(yong)廠(chang)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